據新華社海口12月3日專電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3日開庭審理原儋州市委書記、海洋漁業廳廳長趙中社涉嫌受賄罪、濫用職權罪、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罪一案,趙中社被控受賄18起,受賄金額1077萬餘元。
   公訴機關指控,2003年至2013年4月,趙中社利用擔任儋州市委書記和海洋漁業廳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,為13家公司和個人謀取不正當利益,收受上述公司和個人給予的687.4萬元人民幣、37萬美元、50萬港幣、1110.01克黃金製品、33.5萬元購物卡、5萬元高爾夫球充值卡等共計1077.1159萬元人民幣。在擔任儋州市委書記期間,趙中社置國家利益於不顧,違反用地申請程序,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。
   2011年7月和2012年5月,趙中社在擔任海南省海洋漁業廳廳長期間,超越職權違規審批海域使用權抵押登記和海域使用金分期繳納,致使國家遭受特別重大經濟損失。
   在海南省紀委調查期間,趙中社主動上繳黃金製品1150.01克和1塊未標明重量的金塊。
   3日,公訴機關和被告人、辯護人在法庭上對相關證據進行了舉證、質證。因案件涉嫌的犯罪事實較多,庭審將持續2到3天。  (原標題:趙中社被控受賄1077萬元受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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